3)损坏业主物品或给甲方造成损失超过其工资数目。
4)上岗期间违反家政服务员的职业道德(合同中约定的)而造成甲方中途解聘的。
4、纪律
(1)乙方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电话、化妆品、衣物、家电用品、食物等属甲方的东西;
(2)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进入或挪动甲方明确规定的地方、物品。
(3)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人事情况、经济状况、家庭矛盾、工作或学习的内容和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等的家庭信息;乙方不得搬弄是非。
(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间不得带任何人进入甲方的住址和工作、学习的地点。
(5) 有义务交清甲方交代的家中经济帐目;
(6)以上纪律乙方如有违反,甲方将通知丙方对乙方进行处罚。
(二)权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二周后,有权要求享受甲方为其所承保的意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保险额度。
2、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爱护甲方的家庭财产,对贵重易碎、易损物品及危险动作的清洁,应当首先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也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安全保护措施,方可小心进行清洁工作。
3、 国定假期(春节3天、国庆节3天、五一节1天、中秋1天、清明1天、端午1天、元旦1天)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休息,如甲方要求乙方国定假日加班的则应按日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春节按3倍计算,如有其他约定除外.
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乙方双方谈妥的福利(包括: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餐用次数 、住宿条件 、提供的生活用品 、国定假期 、探亲时间 工资 等等)
5、乙方有权在双方约定的发薪时间,向甲方催讨当月的工资,当发生纠纷时有权通知丙方并要求丙方协调解决。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甲方愿意接受乙方为其做家政服务;接受丙方对乙方的管理。自愿签订此合同。
2、甲方应在乙方工作后二周,为乙方买好意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此时,由乙方为该保险的受益人;
3、 甲方在合同期间,乙方除了请假、矿工或损毁乙方物件及合同中约定款项,可协商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外,不满意乙方服务可同乙方沟通并通知丙方、协调不成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可克扣乙方的服务费 ,甲方不得以乙方服务不到位为借口克扣乙方服务费。
4、 甲方有责任对贵重的易碎物品或其他,在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指令乙方进行工作,如属甲方明知有安全隐患,而不提醒或误导乙方,至发生物品或人员伤亡,甲方要承担一半的责任。
5、 甲方有责任对其贵重的财、物实施严格的保管。
6、 甲方必须在每月乙方工作满月 2天内,给乙方发放约定的薪水。不得无故拖欠。
7、 合同签定后,甲方要改变原定的《上岗协议内容》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除了要终止合同)。
8、 在乙方家里或乙方本人确实有突发事件发生或必要事件,甲方有义务给乙方准假或同意乙方终止合同,但可要求丙方在约定范围内从新安排;
(二)权利
1、 乙方在工作期间,对甲方家庭内的贵重物品,不得擅自触摸,更不得窃为己有。如触犯刑律的,甲方可通知丙方和有权移送公安局部门,要求国家执法部门立案,并追加实际经济损失的2倍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2、 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作内,在地点、时间不变的情况下,指令乙方的工作顺序、要求等方面的安排;
3、5天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合同,有权要求丙方重新安排人员上岗,如不再需要丙方安排时可要求丙方退回中介费用,但须缴纳50元的手续费,试用期后需辞退乙方的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和丙方,由丙方继续推荐人员,但中介费用不退;
4、 在国定假期,符合国家的国定假薪水的前提下,有权同乙方商议加班事宜;
5、 有权了解乙方的家庭人员情况和乙方的社会关系;有权清查已交给乙方的家中经济帐目;
五、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义务
1、丙方须保证乙方的身份、住址、年龄、身份证号真实、有效;
2、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乙方相关信息、并对乙方进行培训教育的义务,如果今后乙方违约,丙方有义务提供乙方的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
3、在收取甲乙双方各20%的服务费用后,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跟踪管理工作,如甲方要求更换服务人员,丙方在壹年内有义务为其免费更换,如壹年以后需更换人员的需另收取15%的服务费用。
(二)、权利
1、 有权留下甲方的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有权知道甲方给乙方的工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
2、不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和后果负责;
六、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