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3、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 (附件四),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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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下列协议:
第一条甲方聘任乙方为育才托教辅导中心的`教师,聘用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条薪酬、福利待遇
(一)乙方薪酬由以下几项构成:
1、基本工资,1000元/月(至少带8名学生,由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日支付);
2、提成奖金,根据所开发生源数,按100元/人计算;
3、全勤奖100元/月(本月能正常完成教学任务);
4、工龄工资,工作每满半年,工资增加50元/月;5、其它奖金(见奖惩制度)。
(二)病事假按月工资的平均值扣除;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请假一次,请假两次及两次以上的,当月工资按10元/次扣除。
(三)甲方提供食宿。
(四)甲方不承担其它如医疗、养老、生育等方面的待遇。
第三条工作要求和职责
(一)乙方根据甲方安排,负责辅导学生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力求达到提高成绩的目的,并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价值观教育;遵守托教中心的管理制度,对学生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禁止任何体罚和人格侮辱。
(二)乙方应管理好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作业、吃饭、午休、教室卫生等)。
(三)在教学过程中如遇难以应对的意外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
第四条奖惩制度
(一)当月辅导工作无任何失误,奖励100元;每月失误指标=所带学生人数,超出一次罚款20元。
(二)工作成绩受家长、学校老师肯定,且有具体事例,奖励50元。
(三)学生考试(期中、期末)成绩有进步,按20元/人进行奖励。
(四)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五)因工作失误造成生源流失,按100元/人予以罚款。
第五条保密和竞业限制
(一)乙方工作期间应保守甲方业务秘密,不得向外界特别是同业竞争对手泄露内部资料和学生个人信息。
(二)乙方承诺不私自招揽与辅导中心工作相关联的业务,或者在竞争对手单位从事兼职;不私自将辅导班学生领回家中,或转入其他场所进行辅导;不利用从甲方所获取的客户资源另行开办托教机构,或于离职后2年内占用甲方市场从事同类业务。如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生源流失,甲方有权减扣乙方工资,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如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则按本条第(二)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