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劳务派遣合同注意的要点
(一)派遣内容
劳务派遣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二)合同期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费用问题
1、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四)社会保险问题
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