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6、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7、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一、乙方责任及义务: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5‰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违约金元。
2、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四期工程款的,每延期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乙方负责反工,工程费用由乙方支付,工期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六条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须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熟门熟路变更协议,同时明确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2、所产生的工程费用经甲方签证后,(支付乙方不低于所增费用的50%)在同期支付工程款时一并支付。
第七条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第八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承包方(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