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乙方因工作需要不得不查阅甲方秘密资料的,xx按照甲方内部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同意的,方可查阅。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携带属甲方保密内容和范围内的任何资料离开甲方办公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回家、出差、外出参观、旅游、探亲、外出公共场所和出境等);也不得利用信件、电话、网络等通讯手段泄露公司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擅自保留和带走原在岗位时得到的任何文档、图纸、资料、磁盘、胶片等载有公司保密信息的资料及复印件。
第四条保密责任的除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须承担该项秘密的保密责任:
1、某项秘密已经公开或已经甲方解密。
2、乙方从客观条件上完全不可能知悉或者接触到某项秘密。
第五条保密期限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造成甲方保密事项外泄,xx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利润减少、经营发展出现障碍等间接经济损失;
2、依照本条第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第八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员工离职后保密协议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鉴于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有接触、了解、利用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之便利和需要,为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被用于乙方工作之外的用途,明确甲乙双方当事人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相关地方规章,签订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1、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涉之商业秘密是指,本合同列明的以及其他甲方未公开的、能够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信息和材料。甲方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合作伙伴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也属于本协议规定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