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2天内将有关事项及因履行本协议从甲方处取得的资料文件等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报酬直至交接完成;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10、特别约定:
(1)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报酬)。
(2)甲方不需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乙方同意甲方不需支付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补贴。
(3)双方解除、终止本协议,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4)其他。
1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1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
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
1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