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承包范围工作未完成就要求退场或被勒令退场的,预留50%工资不予支付及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的费用自负,工期不变。
五、工程付款方式:
按每月完成工程总量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后付至工程总量的90%,剩余工程量总价的10%,在验收之后 内付清。
六、质量标准:
各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标准,严格按施工图纸、项目规定标准进行施工,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与公司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必须接受甲方的技术交底,操作交底,并施工规范进行操作,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发生其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按合同价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文明施工,不得盗窃材料,乱扔乱丢材料,如有按项目规定,处予重罚(1000-5000元),以上条规段双方必须遵守。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付完100%劳务工资终止。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xx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