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我们应抓住员工的安全行为,落实安全制度。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为保护自己和设备、机器等物质而采取的一切行动。在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管理、自动化运行和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的自我保护行为,也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整体行为。为了建立一个整体的安全体系,我们需要保护个人的自我安全,这需要一个能够将个人安全与整体安全紧密联系起来的系统来规范人们的安全行为。这个体系要从安全行为者的角度去编制和操作,安全行为者会从内在动力中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而言,由于企业的生产性质不同,存在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联合作业的特点,所以我们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牢牢把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体系。具体来说,员工有权不执行非法生产命令、有权不上交非法生产工艺、有权不操作非法生产设备、有权不在非法生产环境中操作。这样,通过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确立了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进行安全防护。正如员工所说,预防事故并不难,遵守规定才是关键;失职是最大的祸根,违规是最大的隐患。只要我们真正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视为生命之友和安全之伞,就能站在安全生产的立场上。
第三,针对员工思想障碍开展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我要安全"的重要问题,也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般情况下,员工会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满足自己的安全需求,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然而,有时候,由于存在某些思想障碍,员工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甚至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近几年,我们发现一些单位的领导和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了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为了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对症下药,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和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职责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注重均衡生产,使员工保持旺盛的精力和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通过这些方法,我们可以逐步消除员工的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他们"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而言之,要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广大员工在思想认识、心理和行为方面都发生大的转变。为了实现这两个转变,我们需要进行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外部动力的"要我安全",促进内在动力的"我要安全",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只有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才能达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