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安全与我们同行,不仅仅是一句口号,也不只是一个指标。我们要用安全来关爱生命,从我做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从我们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高扬安全旗帜,珍惜人身安全。珍惜自己的生命,远离事故。
安全生产反思心得体会存在问题8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__年12月1日开始实施。通过对《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资料的比较,我发现这次修改的幅度确实很大。新法由原先的97条修改为114条,增加了17条,并修改了70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可以说是一部贴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法。下面我将简单谈一下我读完新《安全生产法》后的几点体会。
首先,罚款额度增大。原先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有时只有1万或2万,而新法将这一额度提高到5万或10万。特别是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对企业的处罚额度也大大提高。对于一般事故,即1-2人死亡事故,可以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对于较大事故,即3-9人死亡事故,罚款金额将超过50万元,并且不超过100万元。如果发生重特大事故,并且情节异常严重,可处1000万元以上、__万元以下的罚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可以产生很大的威慑力。
其次,强制手段加强。原先安监局要求企业停产停业,但最终发现有些企业在半年或一年后仍在生产运营,因为有其他企业为其提供供电、供水、能源和食品等。为了增强执法的效果,《安全生产法》规定安监局可以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包括民爆物品的供应。这对于保证执法的严肃性非常有益。当然,一旦企业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后,安监部门应及时恢复供电和供水。
第三,行政处罚更加严厉。例如,对于未进行培训教育、培训教育记录不实、未进行隐患排查、未建立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未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演练等企业,以前一般规定是责令限期改正,如果不改正就会被罚款。而现在规定,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可以处以罚款,这对企业具有必要的威慑力。以前执法时,企业常说“责令改正,我立刻改”,这是一种侥幸心理。而新规定只要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可以要求企业整改的同时并处罚款,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这一点应当是借鉴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最后,新法的可操作性增强。新法克服了老法中一个弊端,即有行为要求却缺乏法律责任。新《安全生产法》中的法律义务条款对违法行为有明确的行为要求,一旦违法,法律责任中将会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总之,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将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积极影响。通过加大罚款额度、强化强制手段、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以及增强可操作性,新法将有效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这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反思心得体会存在问题9
在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中,管理者对员工提出的安全标准要求被称为"要我安全",而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为"我要安全"。这两种表述不仅表达了不同的语言概念,还表达了不同的安全实现方法和管理效果。"要我安全"是指从外部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以安全生产行为为主题,最终达到安全生产。"我要安全"则是指从员工内部产生安全生产的动力,主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辩证统一的。"要我安全"是外部动力,而"我要安全"是内在动力。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从不同的方面对安全生产的实现起到促进或决定作用。
那么,如何实现从"我要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呢?作为一名在电力施工企业工作的人员,我深知安全是永恒的主题,也是生产的保障。只有安全才能带来效益,这一点我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体会。
首先,我们应注重员工的安全心理,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心理是人们在特定的生产劳动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也是人们在劳动过程中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求和安全意识。通过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心理现象,我们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果,从而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因此,安全教育应围绕以下三点展开:首先,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势作用,做好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工作,为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的基础。其次,利用安全心理学的新近效应,通过本单位典型的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事实影响和激励员工。最后,利用安全心理的隐性效应,通过隐性和间接的方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施加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无论采用哪种教育方式,只要与实际紧密联系,始终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深入了解人在不同时期的安全心理状态和不同类型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因人的安全教育,就能增强员工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他们产生强烈的"我要安全"的倾向。
其次,我们应抓住员工的安全行为,落实安全制度。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为保护自己和设备、机器等物质而采取的一切行动。在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管理、自动化运行和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的自我保护行为,也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整体行为。为了建立一个整体的安全体系,我们需要保护个人的自我安全,这需要一个能够将个人安全与整体安全紧密联系起来的系统来规范人们的安全行为。这个体系要从安全行为者的角度去编制和操作,安全行为者会从内在动力中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而言,由于企业的生产性质不同,存在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联合作业的特点,所以我们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牢牢把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体系。具体来说,员工有权不执行非法生产命令、有权不上交非法生产工艺、有权不操作非法生产设备、有权不在非法生产环境中操作。这样,通过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确立了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进行安全防护。正如员工所说,预防事故并不难,遵守规定才是关键;失职是最大的祸根,违规是最大的隐患。只要我们真正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视为生命之友和安全之伞,就能站在安全生产的立场上。
第三,针对员工思想障碍开展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我要安全"的重要问题,也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般情况下,员工会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满足自己的安全需求,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然而,有时候,由于存在某些思想障碍,员工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甚至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近几年,我们发现一些单位的领导和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了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为了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对症下药,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和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职责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注重均衡生产,使员工保持旺盛的精力和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通过这些方法,我们可以逐步消除员工的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他们"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而言之,要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广大员工在思想认识、心理和行为方面都发生大的转变。为了实现这两个转变,我们需要进行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外部动力的"要我安全",促进内在动力的"我要安全",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只有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才能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安全生产反思心得体会存在问题10
创造相信,大家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留意,注意安全!”。虽然只有短短的6个字,然而这句话的背后包藏了太多太多的含义:它既有关爱,也有警告,更有一种对生命的敬仰。所谓关爱是因为家人期望看到一个健康,笑容绽放的你,所谓警告是要你认真做好这项危险性高、难度大的工作,不要麻痹大意。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明白,预防事故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想到并且做到的。
因此,安全生产从我做起,有我护航!
作为一名x'x股份的员工,我们必须充分了解自己岗位的专业知识,认真学习安全制度。每一条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都是在经验教训中积累而来,它们不是束缚我们的枷锁,而是指引我们正确前行的航标。只要我们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在进行每一项工作时,首先要问问自己,“这样做违章吗,安全吗?”。这样的思考方式能够将“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我们的大脑,培养正确的安全行为观念。每一项工作都有其特殊性,我们不能凭借经验办事,才能杜绝一切习惯性违章行为。有些人明明知道某些行为是违章的,却嫌麻烦不愿意改变,认为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做的,不会出事。这种心理其实就是安全意识麻痹的表现。要明白,任何违章行为都可能将自己推向危险的边缘,是要受到惩罚的。在学校时,老师说要爱祖国、爱人民;工作后,领导说要爱企业、爱工作;结婚后,爱人说要爱家庭、爱生活。在安全面前,我们首先要爱自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有爱心、懂得感恩的人。没有安全,所有的爱都无法付出。我们所过着的丰衣足食、惬意的生活,是辛勤工作加上安全带来的成果。工作是我们维持生活的手段,而企业给了我们工作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因此,我们应当感恩于社会,感恩于企业,感恩于所有爱护我们的人们。我们应该将安全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视为一种感恩,也是我们的职责和义务。
安全,在唇齿之间,是一个很容易说出口的词汇,但是它却意义深远。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开始,耳边不知重复了多少次,它蕴含在母亲虔诚的祈祷中,父亲期待的盼望中,朋友和同事的笑脸上。“宝贝,绕过前面的石堆。”这是母亲的指点;“孩子,远离你身边的小河。”这是父亲的叮咛;“同学们,请认真学习。”这是老师对我们的教诲;“同事,请戴好安全帽。”这是企业对员工的要求。
这些提醒和忠告常常避免了不幸的发生。作为从事原料生产的企业,我们更是将安全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年年讲、月月谈、天天抓、时时紧。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一丝不苟,为筑起安全大堤而努力着。然而,就是有一些人视这些忠告为耳边风,因此一时的疏忽,一次小小的失误就给个人带来了痛苦,给家庭蒙上了阴影,给企业带来了负担和损失。生命是珍贵的,当我们把目光投向那些发生的事故,再看看那些不再完整的家庭时,酸涩的感觉涌上心头,悲痛的情绪在心中蔓延。是什么让这些不幸再次发生,安全的特殊性此刻又在哪里?所有用鲜血和生命换取的安全规程似乎在向人们诠释一个道理:你如果藐视它的存在,它就会藐视你的生命。一切事故的根源在于我们的思想,安全意识不足、现场管理不严,工作掉以轻心等等。想一想,还有什么比“三违”更可怕,还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还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可贵呢?安全为天,是我们的安全理念。在这个“天”下,让我们把安全生产比喻成一台正常运转的机器,我们每一位职工就是其中的一颗螺母。这就需要我们时常检查设备的螺母,听一听机器里的声音,看一看仪表上的变化。只有通过专注、细心、耐心的工作态度,以及对可能出现的危险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保持对安全的高度警觉。我们需要从“我要安全”、“我应该安全”、“我能够安全”和“我理解安全”转变为“我将要安全”,通过反复和经常的安全再教育来实现安全意识的质的飞跃。
同事们,为了企业的发展,为了个人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请将“安全”放在心上。因为只有安全在心,生命才能在手。安全生产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参与和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