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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观后感心得体会精品13篇
大小:475.68KB 3页 发布时间: 2024-03-11 17:08:00 4.41k 3.46k

新冠疫情是一只“黑天鹅”,给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带来了困难和挑战。从长远来看,中国经济就像一片大海,具有强大的韧性,完全可以应对短期冲击。然而,当前的经济受到了影响,尤其是餐饮等服务行业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消费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如果消费受到压抑,必然会导致行业收缩。为了推动消费市场的复苏,各地纷纷发布了倡议书,发放消费券,助力消费增长。

这些应急措施的实际效果有待实践证明。但是,稳定消费就是稳定经济,稳定经济就是稳定就业,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这一鲜明的导向和强大的决心贯穿于促进消费的各个环节。消费行为的实现,不仅要看“口袋”,也就是消费者是否有足够的钱;还要看“粮袋”,市场是否提供了符合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还要看“脑袋”,也就是消费环境所支撑的消费体验。很难想象,在市场上到处都是陷阱的情况下,消费者会有勇气放心地消费吗?消费者权益保护看似是关注的消费者个体问题,但其实最终受益的是整个经济社会。因此,在消除制约消费的各种障碍以及在疫情背景下改善消费环境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永恒的任务,目前面临着“传统消费问题未解决,互联网等新经济的兴起和新消费领域的不断发展又带来了许多新型消费纠纷”的局面。一方面,在传统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另一方面,消费场景的变化和消费终端的转移也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以疫情期间的“非接触消费”为例,这种新型消费方式未来将给消费维权带来什么样的挑战,这是值得研究和重视的。

315消费者权益观后感心得体会精品7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入的同时,市场消费空间和消费层次不断拓展,各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化而进行市场争夺,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如雨后春笋般频频发生,消费者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人们生活衣食住行和消费息息相关,在消费过程中难免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所以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从国家监督角度来看,我们可以通过完善法律法规,统一行政执法主体,以及建立专门的仲裁机构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完善法律法规可以提供更加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措施,使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统一行政执法主体可以避免不同部门之间的权责分散,提高执法效率。建立专门的仲裁机构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公正、快速解决纠纷的渠道。此外,还可以进一步拓展消费者的权利范围,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并赋予消费者协会代为诉讼的权利,以增加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其次,商家也应该从自律角度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商家要坚持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不以次充好、不缺斤短两。公平交易是商家应该遵循的原则,不应该使用特殊手段迫使消费者购买商品。此外,商家也应该遵守竞争规则,不进行不正当竞争,要凭借产品质量和经营服务来取胜。

最后,消费者也应该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除了依靠国家的监督和商家的自律,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应特别注意培养自我防范意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并且要进行文明消费,遵守规则和法律。只有消费者意识到自身权益的重要性,并且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有效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总之,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到每一个人的权益,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的繁荣和社会稳定。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和完善,对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惩罚将更加法制化和制度化,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会不断提高。消费者应当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用法律的武器主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们应该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使我国消费者权益救济途径更便捷和高效,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只有通过国家监督、商家自律和消费者自我保护的综合作用,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315消费者权益观后感心得体会精品8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为了响应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我们银行近期积极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在我们的营业厅,我们安排了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我们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和查询方式等信息,并热情解答他们的问题,普及征信业相关知识。

其次,我们在所有网点采用了LED显示屏宣传。我们让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以便更加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第三,我们还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了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这次活动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我们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们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现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最后,我们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我们的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地,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我们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推动征信体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315消费者权益观后感心得体会精品9

为了有效地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_卫浴领导采取了积极的组织动员措施,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活动文件和目标。在活动筹备阶段,积极组织动员,通过多种方式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力争将有关文件落实到实处。活动主题确定为“诚信3.15,开心欢乐购,_卫浴亲情钜献”。为了促进各方的积极参与,_卫浴展开了一系列活动。

活动当天,消费者纷纷前来参观、了解和购买产品,场面热闹非凡。_卫浴的工作人员热情耐心地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知识,并解决了消费者的疑难问题。他们以“诚信3.15,开心欢乐购”为原则,确保消费者在阳光下享受购物的乐趣。

通过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_卫浴成功实现了“诚信3.15,开心欢乐购”的目标。公司上下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并受到了广大社会用户的一致好评。这不仅提升了_卫浴的声誉,还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在活动过程中,_卫浴团队展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此次活动的开展也对_卫浴的大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因为“诚信”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也是公司发展的有力推手。

通过此次活动的成功,_卫浴进一步巩固了消费者对其品牌的信任和好感。消费者们对_卫浴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感到满意,并愿意继续选择_卫浴作为他们的消费首选。_卫浴将继续秉持“诚信3.15,开心欢乐购”的理念,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更满意的服务。同时,_卫浴也将继续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努力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_卫浴将会取得更大的成就,并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惊喜和价值。

315消费者权益观后感心得体会精品10

受到了黑龙江保险行业协会和总公司的高度重视,分公司按照行协及总公司要求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该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即以宣传贯彻消法实施为中心,以“明明白白买保险,清清楚楚办理赔”为主题,重点提高广大消费者健康的保险维权意识。为了做好本次宣传活动,分公司召开了会议,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提前准备了宣传材料和展板等。

在活动当天,分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核保核赔人员和服务部业务人员在分公司总经理刘兆龙的带领下参加了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他们充分利用省保监局和行业协会统一印发的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宣传人身保险基础知识,并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同时,他们还利用展板积极宣传阳光人寿保险公司及其特色产品,让消费者了解阳光人寿保险的产品。客服和核保核赔人员耐心细致地回答消费者的咨询,打消了部分消费者“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疑虑。此外,他们还及时宣传阳光人寿保险的直赔服务理念和优势,吸引了过往路人的关注。

活动结束后,分公司还在内部组织了多种形式的3.15宣传活动,包括特别晨会、如何促进保险消费和谐演讲比赛以及热心服务标兵评比等。这些活动的目的是提高保险服务意识,提升保险服务品质。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分公司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和理解,让他们明明白白地购买保险并清清楚楚地办理理赔。同时,也希望能够提高消费者的保险维权意识,让他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分公司高度重视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向消费者传递保险知识,提升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分公司将继续努力,提高保险服务品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

315消费者权益观后感心得体会精品11

周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这一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也会举办"3.15"晚会,曝光一些没有良心、没有公德心的企业和事件。经营者这两天也很注意,也在尽力避免自己被投诉,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单。

当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这两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很重视,也在加强市场检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辖区出现大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他们还会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然而,每一位工商执法人员都知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靠工商局单干很难做到。昨天和一位同事谈起此事,同事说:不知道消费者如何想。

在平时,除了工商局,有哪个单位会想到消费者?消费者投诉时,谁会看到他们?"3.15"到了,突然会冒出很多单位,他们都在抢着宣传自己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能,大有高过工商局之势。

同事的话反映了当前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现状。消费者投诉时,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诉讼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的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实,不知道还会有哪个部门也在落实。

我也希望自己的认识是片面的,毕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越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大的保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不是只能靠处理投诉来实现?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想,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一种被动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更应该主动。

实际上,工商部门、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只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就是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的最大的贡献。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等工作,有哪一项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关?

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市场经营行为合法有序,经营者与消费者消费纠纷会减少,消费者投诉事件也会减少。一旦遇到投诉,经营者与消费者能够达成和解、能够依法作出赔偿或者补偿,工商局的处理投诉工作量也会减少,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果各个负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都能依法履行职责,会是怎样的情况呢?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努力。除了工商局,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也应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者投诉时,除了工商局,他们也应该能够得到其他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只有各个部门都积极履行职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除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商部门还应该主动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他们应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和广告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等。这些工作都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密切相关。

此外,经营者自身也应该合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只有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市场经营行为合法有序,才能减少与消费者的纠纷,减少消费者投诉事件的发生。当然,一旦出现投诉,经营者应该积极与消费者进行沟通,达成和解,并依法作出赔偿或补偿。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只有各个部门都能依法履行职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能够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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