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认知偏差、外部效应等原因,加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金融消费者难以依靠自身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金融机构承担起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作为一家金融机构,邮储银行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一责任。
我个人认为,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方面,事前预防是最重要的。只有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才能真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为重、依法维权、协调处置”的原则,优化营销过程、服务质量和内控管理,确保每位银行员工都深刻理解和充分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提升邮储银行在公众心中的地位和形象。对于银行来说,广大金融消费者往往难以捉摸。那么,如何让金融消费者享受到“八大权益”呢?我认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金融机构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广泛而持续地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从而提高金融消费者正确识别风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事实上,在国家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意见发布之前,邮储银行就已经通过开展各种金融知识普及活动,逐渐形成了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今年以来,我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活动,包括“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普及月”、“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送金融知识下乡”、“征信知识宣传月”、“反洗钱宣传月”、“金融知识进社区”等。通过网点宣传、社区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实用的金融知识。通过多渠道的积极宣传,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渗透率和金融消费者的参与度,提升了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金融素养。
另一方面,我行还加大了营业网点的宣传引导力度。在每个营业网点,我行设立了贷款业务咨询台、服务窗口、服务热线、意见箱等,及时为金融消费者答疑解惑。此外,我行还通过在集市设立宣传点、设立宣传栏、挂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社区广泛宣传金融知识。我行还制定了适应农村的金融知识宣传方案。在农闲时期,我行组织宣传员走村入户,深入农家,向他们讲解存贷款、ETC、银行卡、网上银行、投资理财以及预防假币、抵制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
在金融知识宣传活动中,我行根据不同的受众人群制定了不同的宣传重点,提高了宣传服务的实效。针对不同年龄和知识结构的受众人群,我行提供不同的宣传内容。对于大中专学生,重点宣传创业贷款、银行卡、防范金融诈骗等知识;对于小学生,进行基础性的金融知识讲解;对于老年人群,重点宣传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对于青年人群,重点宣传金融理财、贷款知识。同时,我行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逐步介绍邮储银行的新业务、新产品。在活动中,重点宣传和推广本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和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向对金融服务有一定了解的消费者介绍收费政策,包括账户管理费的收取以及免费或低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增强风险意识,规范零售业务的宣传与销售。
在金融服务过程中,我们不仅要采取主动走出去的方式,加大金融服务宣传力度,还要通过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机制,主动迎接金融消费者的投诉,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营业网点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直接接触者,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沿阵地。我行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明确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处理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工作。对于客户投诉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及时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论社会环境如何复杂,金融知识如何变化,只要我们以提供优质服务为经营宗旨,就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帮助金融消费者守护他们的财富安全。有了金融机构的保护,金融消费者不再担心自己的财富会消失。相反,他们会对金融机构充满信任。最终,双方将共同创造和谐社会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