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还存在一定差距。随着集团公司和矿级领导对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攻坚战的纵深推进,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
事故的发生虽然没有降临在我们身上,但是,我们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引起我们的震撼和警醒,应该永远牢记这个血的教训。通过反思,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了自己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深刻认识到了这些问题对我矿安全生产的严重危害性,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明确安全重于一切、安全高于一切、安全先于一切、安全影响一切的态度。只有积极响应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理念,认真贯彻煤矿“三大规程”实质。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机电队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才能确保安全。
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简短7
根据《关于工务系统关于加强列车径路设备检查的通知》的要求,针对最近发生的“7。29”集二线列车脱轨铁路交通一般B4类事故教训,我们在深入现场加强检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从思想认识、管理制度、干部作风等方面进行了自我剖析。希望大家能对我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首先,我在安全意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在安全大反思工作中,我在思想上有惰性。每年进行安全大反思时,我对此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认为这只是形式主义,因此没有认真对待。二是在对待安全的认识上,我存在麻痹意识,没有足够的重视。多年来,我们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我觉得安全事故离自己很远。
此外,我对“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认识不足。虽然我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意识,但有时并不坚实,虽然我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但不能时刻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也不善于从他人及以往的事故中吸取教训。
其次,在履职落责方面我也存在问题。
一是我在班组管理制度上缺乏针对性。虽然我一直在进行管理,但没有形成全局意识,思想上存在狭隘思想。二是我的管理存在缺陷。主要体现在落实逐级负责制上,我管理不够严格,存在好人主义。对问题的处理上,明明应该严厉处理、警告他人的问题,但总是顾忌情面,不愿撕破面子。有时我看到职工的日常表现不错,又常年生活在一个集体中,大家都是远离家庭出来工作的,都不容易,所以存在管理缺陷。
为了改正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提高思想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安全规章、法律法规的学习,真正让安全管理理念深入人心,融入到自身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我们将不断强化自身的安全风险意识,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我们还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关键环节控制方面,加强现场作业等。
其次,我们将转变工作作风。我们将把转变作风、提高能力、强化责任作为重点,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为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我们将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总结工作经验,通过这次安全大反思和大检查活动,补强安全工作的短板,提升安全管控能力。
以上是我的反思材料,如果存在不妥之处,我恳请领导和同事们批评和指正。
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简短8
20__年,在闽东某电站的一次事件中,我目睹了这样一幕:一位工作负责人准备对6.3KV母线进行检查和清扫。他将自己签字的工作票交给运行值班员后,就去准备工具。过了一段时间,他以为运行人员已经采取了安全措施,于是自行打开了6.3KV母线廊道网门,拿出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然而,验电笔还没碰到母线,他就被电击倒在地。幸运的是,他并未受伤,设备也未受损。从这起未遂事故来看,现场管理和当事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安全规程》。更不用说,他使用220V验电笔对6.3KV电压等级的母线进行验电,这至少说明他知道“我要安全”,但却“不知道如何安全”。试问,怎么能用220V验电笔对6.3KV电压等级的母线进行验电呢?
在电力生产中,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并不容易。这是安全生产执行力从强制性向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然而,要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还必须实现“我想安全”、“我会安全”。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阻止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来说,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三大类:自然灾害、人为因素和设备质量问题。自然灾害如雷电、暴风雨和地震等外力破坏是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属于突发性事件。人为因素是由于人员违法、违规、违章等原因造成的事故,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
(1)明知故犯,明知不符合规章要求,但为了图一时方便或抱有侥幸心理而习惯性违章;
(2)对法规制度了解不全面,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在工作中恰好遇到了与其相关的问题;
(3)对法规制度不够了解却装作懂行,结果事故发生后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设备质量问题是由于制造、维护、检修等环节存在不到位所导致的,这类问题比较隐蔽。
可以肯定的是,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然而,根据大量事故的分析,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这一比例高达80%以上。从业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也是事故的受害者。因此,“我要安全”、“我想安全”只是一个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效果,就必须做到“我会安全”。
毫无疑问,通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惨痛的教训,我们形成了一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然而,电力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每个人的认识水平、接收能力、工作态度和经验积累等方面存在差异,将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转化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工作的员工的自觉行动,解决“我会安全”的问题,是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者和从业人员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认为:
(1)要为自己学习,掌握充分的安全知识和必备的安全技能。安全不仅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也是从业人员自身生存的需要。《安全规程》等规章制度是电力生产实践的总结,既反映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对从业人员的法定要求和行为规范。确切地说,它是生产者生命的“护身符”。因此,每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都应该明白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也是自身的需要。
(2)要因人施教,建立健康的安全心理模式。近年来,虽然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水平仍然参差不齐。不同员工的文化水平、生产技能和对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也不同。我们需要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引导,鼓励员工学习,使每个生产者能够辩证地分析和处理安全与其他情况的关系,能够进行自我心理调节,从而形成稳定的安全思维惯性和自觉规范的安全工作行为,做到事事安全。
(3)要及时纠偏,建立良好的安全保证环境。电力生产中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正视问题,善于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时,要查找原因,不要总是怪责他人。要将别人的事故视为自己的教训,将小问题当成大问题来解决。要及早消除具有倾向性和危害性的现象。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更需要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让我们在“安全”这个永恒的主旋律下,每个人都讲安全、思考安全、实践安全,使我们的企业蓬勃发展,家庭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