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来说,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三大类:自然灾害、人为因素和设备质量问题。自然灾害包括雷电、暴风雨、地震等外力破坏,这些是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是突发性的。人为因素是指由于人员违法、违规和违章等原因造成的事故,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明知故犯、对法规制度部分了解和对法规制度不懂装懂。设备质量问题是由于制造、维护和检修等方面的不到位所导致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可以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然而,从许多事故的分析来看,由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这一比例高达80%以上。从业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也是事故的受害者。因此,“我要安全”和“我想安全”只是一个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就必须实现“我会安全”。
毫无疑问,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惨痛的教训,我们已经建立了一套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然而,电力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是决定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关键因素。每个人的认识水平、接受能力、工作态度和经验积累等方面存在差异,要将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员工的自觉行动,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是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者和从业人员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我认为,首先,我们应该为自己学习,掌握充分的安全知识和必备的安全技能。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也是从事生产工作的员工生存的需要。《安规》等规章制度是电力生产实践的总结,它不仅反映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也是对从事生产工作的人的法定要求和行为规范。因此,每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都应该明白,学习安全知识和技能不仅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己的需要。
其次,我们应该因人施教,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识模式。近年来,虽然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但水平仍然参差不齐,不同职工的文化水平、生产技能和对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也不同。我们需要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引导,鼓励职工学习,使每个从业人员能够辩证地分析和处理安全与其他情景的关系,进行自我心理调节,形成稳定的安全思维惯性和自觉遵守安全规范的工作行为,做到事事都能保证安全。
同时,我们应该及时纠正错误,建立良好的安全保障环境。电力生产中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正视问题,善于做到“见于未然,禁于未发”。当事故发生时,我们应该查找原因,不要一味地归咎于环境不好。我们应该将别人的事故视为自己的教训,将小问题视为大问题来解决,及早消除具有倾向性和危害性的现象。
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从“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更需要一个长期而渐进的过程。让我们在“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下,每个人都能讲述安全,想着安全,做到安全,让我们的企业蓬勃发展,家庭幸福美满。
安全事故事件大反思感悟精选6
为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我们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月计划的要求,紧密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我们加强了领导,精心组织,分工负责,与公司各部门及观澜、库坑安监办密切配合,狠抓落实。
首先,我们召开了会议进行了宣传,明确了活动的目标、责任和任务。同时,我们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我们注重实效,真抓实干,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活动小组领导亲自抓,一级监督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抓点带面,抓两头带中间,确保安全月活动取得了富有成效的结果。具体的活动过程如下:
首先,我们召开了动员会议,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公司关于安全月活动计划的内容,并进行广泛宣传。我们利用会议和宣传海报等形式宣传活动的内容及相关要求,并为职工提供培训,使他们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其次,我们进行了相关知识的培训。首先,我们培训了活动小组的成员,使他们充分掌握安全知识,并进行了考核。然后,各成员按照部门和班组的细分,组织了部门和班组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了考核。最终,我们确保了全员的培训合格率达到了100%。
接下来,我们进行了安全隐患的排查。首先,各小组对自己负责的区域进行了安全排查,并提出了排查整改方案和期限。在整改验收合格后,活动小组成员组成了安全隐患检查小组,对全厂进行了全范围的安全检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最终,我们确保了所有的安全隐患都得到了有效的整改,隐患整改率达到了100%。
6月20日和22日,我们分批组织全厂员工去__警示中心参观学习安全知识,并进行了现场实操演练。在演练过程中,警示中心的老师现场指导讲解了安全知识的重点和急救重点。我们主要学习了电梯安全知识、家用电器安全知识、火灾初期预防、违规操作机台案例解析、化学品安全防护及泄漏处理、工厂用电安全及电源安装隐患说明、人员急救、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通过现场学习和实操演练,我们的员工全部掌握了电梯事故急救、用电事故急救、化学品泄漏急救、火灾事故报警、逃生、人员急救、道路安全知识等。通过员工亲自体验,他们充分掌握了操作步骤和要领,全厂员工中有一半以上可以独立完成实操项目,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成绩。
通过以上活动,我们不仅提升了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意识,还提高了员工在安全方面的持能力,有效提升了全厂人员对于安全事故的预防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对于我们厂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的活动效果超出了预期,得到了公司领导、安全小组和全厂人员的认可和欢迎。6月23日,我们的活动圆满结束。
安全事故事件大反思感悟精选7
近日,我们公司下发了一份通知,名为《关于认真汲取同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这份通知列举了国内发生的10起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这些事故令人触目惊心,每一个事故都是一桩血淋淋的事实,让我深感责任重大,也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启示和教训。
在这10起事故中,有4起是由违章动火和违章指挥引起的,我们可以将其归纳为“违章作业”。可见,在我们的日常安全管理中,违章作业所占的比例相当大,也是我们需要高度警惕的一个主要防范对象。我们所在的乙炔工段常常需要进行检修工作,尤其是动火作业更是司空见惯。正因为检修频繁,我们必须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细致、精心,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坚持本质安全。这是我们的原则,也是我们的态度。
另外,在这10起事故中,有2起是在处理故障和问题过程中发生的。这也是事故杀伤力较大的一个原因。当设备和装置正常运行时,问题可能会少一些。但是在非正常或紧急情况下处理问题时,可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这也提醒我们“再忙也不能忘了安全”。在乙炔工段,每次开停车过程中,以及在处理堵漏、紧急停车等紧急情况下,处理问题的机会较多。如何做好应急措施是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10起事故中,内蒙古吉兰泰公司发生了两起事故。这个问题让我思考了很久。为什么同一家企业会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事故?我认为主要原因可能与该企业上下层对安全意识的重视程度有很大关系。如果领导不重视安全,基层肯定也会轻视,这样就会酿成一个又一个惨剧,令人叹息。我曾经说过,作为一个化工厂的工人,我们必须不断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总结经验,丰富自己的头脑,使自己变得成熟起来。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具体安排,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格管理,细致检查,彻底整改,严明纪律,公平奖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管理一个工段,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我认为,“人”的不安全隐患比“物”的更可怕,更难治理。尽管我们口口声声强调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但对于一些自律意识较差,个人素质不高的员工来说,有时候真的很无奈。无论我们如何劝告,他们都不会改变。因此,我认为公司应该采取必要的淘汰制度,淘汰一些扰乱工作秩序、缺乏责任心、操作技能差的员工。我们应该让公司成为一个大熔炉,留下的是金子,淘汰掉的是渣子。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和整体素质,更有利于全面提升安全工作水平。
总之,通过学习这份通知,我深受启发。作为乙炔工段的副工段长,我每天都与易燃易爆物质打交道,这让我更加敬畏,并增加了我的责任感。现在,我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日常检修的安全防护措施,监控重大危险源,全面提升个人素质,推进工段的各项管理向更高的水平迈进!
安全事故事件大反思感悟精选8
近期,楚雄市供电有限职责公司、昭通供电局、楚雄州电力工业公司和曲靖供电局相继发生了几起安全事故。针对这些事故,各级领导和各部门高度重视,对事故通报进行了层层传达落实,并要求深刻领会事故的深层次原因,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曲靖供电局要求全局员工开展了以“把好安全关,守住生命线”为主题的安全大讨论活动。
阅读了事故通报后,我深感震动,并进行了深思。我思考这些事故为何会发生,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十分完善,因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的原因,即“违章、麻痹、不负职责”。
“违章、麻痹、不负职责”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即不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来做事,凭个人主观意识行事,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不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觉得自己的做法没什么大不了,图方便、图省事,结果导致事故的发生;不负职责表现在多个方面,包括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尽管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何还会发生安全事故呢?原因仍然是“违章、麻痹、不负职责”。有些人思想麻痹,心不在焉,放松了安全意识,因此进行了违章操作。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对自己、同事、领导和公司不负责,更对家人不负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造成多大的损失?
因此,在工作中,我们必须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职责”这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我们要常怀职责之心,时刻行动起来,做一个有责任心的安全生产明白人。要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我们要用认真的职责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安全事故事件大反思感悟精选9
近年来,校车事故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幼儿园校车事故的频繁发生,让人触目惊心。那么,为什么校车事故会如此频繁呢?
首先,我国缺乏统一的校车管理制度。尽管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在20xx年7月1日出台了首部专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但这一标准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目前,我国仍未立法强制执行专用校车的使用标准,导致校车种类五花八门,有学校的,有教育部门的,有企业的,也有私人的。此外,还存在着无运营资质、车质差、从业司机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与此相比,国外的校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例如美国的校车管理制度就有严格的规定,包括法律制度基础、标准、资金来源、管理机构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我们可以向这些先进的校车管理制度学习,制定严格的校车生产和管理标准,同时也要对司机的配备制定严格的准入门槛。
其次,我国对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幼儿园校车事故频繁发生,暴露出我国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是以公办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体,但公办幼儿园数量十分有限。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独生子女的数量增多,社会对专业化学前教育的需求日益强烈,但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公立幼儿园难以进入,私立幼儿园费用高昂,这为一些低水平的“山寨”幼儿园提供了生存空间。这些“山寨”幼儿园往往校舍简陋,资金不足,配套设施滞后,更谈不上拥有安全规范的校车。因此,除了加强校车管理外,政府还必须增加教育投入,承担起购置、运营和维修校车的责任。
最后,政府监管的缺失也是校车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就在甘肃正宁事故发生一个月前,甘肃省还开展了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超员载运学生的情况进行整治。然而,这项整治活动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近年来,校车种类混乱、管理杂乱、惨剧频发,这些现象的背后实际上是政府监管的缺位。无论是教育机构还是交管部门,都不能推脱监管不力的责任。校车是一项公共服务,保证校车安全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不能以校车问题“难管”为借口而不作为。
综上所述,要解决校车事故频发的问题,我们需要建立统一的校车管理制度,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并加强政府的监管责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校车安全,保障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安全事故事件大反思感悟精选10
近期校车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引发人们对校车安全问题的关注。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政府拟定了《校车安全条例》并准备拨付财政资金对校车进行补贴。然而,人们往往忽视了撤点并校政策背后的问题。
在20xx年之前,我国采取的是一村一小学、一乡一初中的办学方式,这样农村孩子可以就近入学,无需乘坐校车,从而避免了校车安全事故。然而,随着农村生源减少,越来越多的父母外出务工,子女随父母在城市就读,以及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政府于20xx年提出了撤点并校政策。这个政策的初衷是减少财政投入,提高办学效率,以及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育质量。
撤点并校政策在提高办学效率方面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将原来分散的学生集中到一起,可以减少教师数量,提高校舍利用率,便于教育主管部门管理,政府也能明显地节省开支。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政府节省的开支却转嫁到了农民的身上。因为撤点并校后,农村孩子需要乘坐校车上学,每年至少多出1500元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对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来说,这增加了一些额外的负担。农村孩子之所以乘坐不安全的校车,正是为了省钱。如果能乘坐安全的校车、住进舒适的宿舍、吃上可口的饭菜,那么学生的生活费用将会大幅上升。教育成本的增加将导致更多贫困学生辍学。
在提高教育质量方面,撤点并校可以根据每位教师的特长安排合适的职位,优化师资结构,使偏远农村的孩子也能接受与城市孩子相当的优质教育。从这个角度来看,撤点并校政策可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政策的效果却大打折扣。首先,农村整体的师资力量并没有发生变化,优质教育资源只在较小范围内得到了平衡。只有采取提高偏远地区教师待遇的办法才能解决农村教育问题。其次,撤点并校后,学校规模扩大,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班额的增加也不利于因材施教。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他们因为城市化进程出现了许多微型学校,但他们利用生源的自然减少推行小班化教学。最后,寄宿制的生活方式会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童年期是孩子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需要充足的营养。然而,对于农村贫困家庭的子女来说,学校的饮食明显不如家里的。同时,童年期也是他们心理发展的敏感期,这些留守儿童在父母外出的情况下又离开了自己的祖辈,很多人感到缺乏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