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遍天下书为侣》里面作者把书当作自己的伴侣,当作自己的家。作者的这种读书方法是把书一遍又一遍地读,再思考各种问题后,阅读其它部分,找到以前忽略的东西,然后把从书上学到的东西列个单子,最后进行想象。
本来,我很讨厌读书的,但自从读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非常喜爱读书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从此,我也把书当作我最好的朋友。
有一次,星期六晚上,我早早地把各科作业完成,觉得很无聊,就去看电视,拿着遥控总是按不停,没什么好看的,就把电视关掉,但突然想到,老师每天都还有布置一个作业——看书。我走进房间,把们轻轻地关掉,在书架上拿一本课外书看,坐到椅子上看书,慢慢地品尝看书地乐趣。过了很久,妈妈走进来,叫了我几声,我却还沉浸在看书的乐趣中。可是,妈妈把我正看得津津有味的书合上去,并说:“很晚了,先睡觉,明天要看还有时间的。”我随口就答应了。但是,我还是想再看几篇后才睡。妈妈出去后,我继续看。又过了很久,我觉得很困,想去睡,就把书合上。看了时钟,我吓了一跳——十二点,现在真的已经很晚了。我把灯关掉,躺到床上,进入梦乡。
文章开篇就提出一个有趣的问题:当你独自一人驾舟环绕世界旅行,只能选择一样供自己娱乐的东西,这似乎很难,很难选择,而文章的作者——尤安。艾肯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一本自己喜爱的书。为什么呢?我想:作者是独自一人驾舟去环游世界,在茫茫大海上一个人难免孤独、寂寞、无助。每当这时便可以读这本喜爱的书,可同书中的作者对话,汲取精神的营养,树立信心,打发孤独寂寞;也可同书中了不起的人物对话,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跟他们做朋友,寻求帮助。我想:世界上最能打发孤独、寂寞的娱乐品肯定是一本你喜爱的好书。因为,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位高尚的朋友,读这本书,就像同一位高尚的朋友谈心。
读完课文,耳畔时时回荡着作者那铿锵有力的话语:“我愿意读上一百遍,我愿意读到能背诵的程度。”我想象得出,作者对书那如饥似渴的喜爱之情,对书那执着追求的痴迷样。作者为什么愿意将同一本书读上百遍,难道作者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还是真的“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我百思不得其解,原来,不管当你第多少遍去看同一个事物,或去读同一本书时,总会有新的发现,新的收获。我不禁惭愧起来,我也是个书迷,但倘若要我读同一本书,别说读上百遍,就是重新多读一遍,我都不愿意,更何况去读上百遍,那根本办不到。想到这些我万分惭愧,但我暗下决心也要学习作者的读书方法,百读不厌,细细品味,更有效地吸收书中的营养。
文中还有很多优美的语句,时时感染着我。我最忘不了这句:“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随地想去就去的故地。”我觉得把一本自己喜爱的书比喻成“朋友”和“故地”,显得特别亲切、形象。让我明白了作者写作本文的真正用意——让我们都来做书的朋友。
我愿做书的朋友,到知识的海洋里遨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