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必须严抓细抠,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
要组织专人专班深入各燃气营销网点,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消除过期钢瓶、不合格灶具,加强防火、防爆措施,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网点要以铁的手腕,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处理到位,不留情面,不留空档,不留后患。
(四)严格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检查发现不了隐患,就是走过场,搞*。
发现隐患,不及时消除,就是对安全的忽视,对生命的漠视,对人民不负责任。
对于排查出来的施工安全隐患、建筑质量隐患和燃气安全隐患,要迅速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督促整改。
要对建设项目、燃气企业和网点一一对应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加强跟踪督导和安全复查,确保整治到位。
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限定时限,明确责任和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果断采取措施处置,切实把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于安全隐患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建设项目、燃气企业和营销网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对极少数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要按上限处理,采取关停、通报等措施,让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感受到切肤之痛,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落实责任,确保建筑燃气安全检查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建筑燃气安全检查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各乡镇要按照通知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抽调精干力量,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建筑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整治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各建筑燃气企业要主动配合这次安全整治行动,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建筑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
各检查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细致、全面地开展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做到人员组织到位、情况掌握到位,现场检查到位、问题处理到位,确保不漏掉一个工程和企业,不放过一个问题,使检查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要形成合力。
建筑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协调,严密配合,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共同抓好建筑燃气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建筑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把抓好建筑燃气安全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细致排查建筑燃气领域的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搞好正面引导,曝光典型事故,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防护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建筑燃气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要落实责任。
县建设等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建设五方主体责任,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是本辖区建筑燃气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本地区建筑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
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具体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检查中按照“谁检查,谁督促,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检查组要负责追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对因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力、检查整改不落实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企业,该通报的通报,该罚款的罚款,该降级的降级,该吊销证书的吊销证书,该清出市场的清出市场,做到“严管、严查、严处”,决不姑息手软。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时刻不能掉以轻心,时刻不能松懈,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更加积极负责、扎实认真地做好建筑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工程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