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行政策扶持,技术支持,培养典型,选树典型,典型引路,积极发展壮大我局的富民产业。
第三,要加强资源管理工作。
按照总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国家级公益xx划落界工作,并对我局近卫片判读期疑似地块全部进行自查,迎接xx年度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
第四,要继续推进河长制建设。
加强河长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局、场两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任务,认真履行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导检查、工作考核、验收6项工作制度,要有河长会议记录。
继续加大海浪河野生鱼类保护力度,各河段河长、警长必须把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起来,当成重点任务抓出成效。
依据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恶性捕捞行为,尤其是对野生鱼类繁殖季节恶性捕捞行为更要从严处理,让野生鱼类能够得以繁衍生息,保护好海浪河生态环境。
同志们,今年已马上进入四季度,各战线要对照年初的工作计划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完成的要查漏补缺加以完成,同时要继续加强作风建设,以饱满的热情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村干部防火表态发言稿篇2
同志们:
9月15日上午,我们集中收听收看了国家、省及xx市秋冬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的实况。
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我市秋季森林防火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秋季森林防火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春季,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通过狠抓责任落实,狠抓思想教育,狠抓火源管控,狠抓能力建设,狠抓领导带头,狠抓保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共同努力,夺取了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全面胜利。
在此,我代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在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祝贺和敬意!
当前已进入秋季森林防火期,我市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一是夏季干旱,降水少,秋季大风天气增多,空气湿度小,林木及杂草十分干燥,易燃点明显增多;二是农民秋收过程中,野外焚烧秸秆等农事用火大都在下午和晚上进行,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三是随着集体林权改革的不断深入,林区资源综合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从事林下种植、养殖和入山搞副业人员增多,节假日到林区旅游、露营、野炊、采摘人员增多,野外违章用火管理难度加大;四是在打击毁林犯罪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不断深入的情况下,林农矛盾问题仍十分突出,人为纵火,恶意报复等问题不乏存在,从而增加了秋防火源的不确定隐患;五是我市已经连续多年无森林火灾发生,很容易使干部群众产生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导致防火意识下降。
面对严峻形势,各乡镇、林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可能给经济、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思想上不能有丝毫麻痹,在工作上不能有丝毫松懈,在措施上不能有丝毫疏漏,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扎扎实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为实现连续xx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目标而奋斗。
二、加强综合防御,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
(一)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林区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传单、固定标识等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今年秋防的严峻形势,把防火知识和防火要求宣传到广大林区、田间地头和放牧点,把“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贯彻始终,大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
二是对偏远林区要采取宣传车进村、包保干部进农户等方式,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防火宣传;对东部林区重点部位,要有针对性的逐一落实宣传措施;同时,要向进入林区秋收、采集、旅游的流动人员和中小学生做好防火安全教育,确保宣传教育工作不留死角。
三是要把对重点区域森防教育和对全社会的森防宣传结合起来,把防范林火的成功范例和森林火灾的沉痛教训结合起来,增强宣传教育工作连续性和实效性。
(二)要强化火灾预警监测。
秋防期间,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林区气温、湿度、风速等火险要素,科学预测火险等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要畅通渠道,建立信息传递网络,确保相关部门和单位第一时间获得预警信息。
要搞好接警和火情查实、处置信息的反馈工作,努力构建社会化森林防火的新局面。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适时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大风、高温等不利气象条件的预防措施,加密巡防人员,加大对进山人员和农事人员的看管力度,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三)要全方位严格火源管理。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加强对烧荒等野外生产用火的监管,确保秋收工作顺利进行,又要通过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严防死守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坚决管住违规用火。
对林区乡镇、国有林场、重点林区和火灾多发地段、墓地等场所,要指派护林员死看死守,日夜巡逻。
调动全市护林员深入到田间、地头,严查严管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烧田埂、烧地头、烧杂草、上坟烧纸等现象,严格控制林区野外用火。
要坚决落实省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精神,尤其要严管林源边焚烧秸秆现象,要加大焚烧秸秆巡查、执法力度,凡发现火光、黑斑、烟雾等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的,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环保、林业、农业、公检法等部门要按分工各负其责,要重拳出击,严惩违法者,要抓出典型,以警示大多数群众。
各级防火指挥部要坚持有领导带班的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在防火戒严期、“十一”假期等高火险时段内,对重点林区秋收、放牧、开荒等重点人员加强管理,尤其在戒严期间,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规用火者要严加惩处,坚决制止和严格杜绝违反火源管理的行为。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清除林内火灾隐患为目的的清山、清林、清河套“三清”活动,做到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
(四)要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森林消防专业队和半专业队伍的训练,提高队员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作用,确保始终处于临战状态;二是对各乡镇、村屯的群众扑火队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机具装备使用、扑救知识、紧急避险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实战能力;三是对过去行之有效的户户联防和区域联防等制度和机制,要继续执行好、落实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有人可用,实施“重兵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