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络聊天工具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盗取微信号等网络聊天的账户密码,冒充当事人好友,发布遇困求救等急需帮助的信息,骗取当事人转账汇款至指定账户或为其手机充值,达到诈骗目的。
三、以需要帮助为由实施诈骗:
犯罪分子以问路、寻求帮助、没钱吃饭、没有路费、迷路等理由,骗取受害者的信任和同情,以借钱为由实施诈骗。
四、兼职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QQ群、微信群或弹窗等形式发布兼职信息,加其账号后取得受害人信任,用交押金、刷订单等方式让受害者转账汇款。
五、电信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银行、电信、教育局、邮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给你打电话或发短信,以你的银行账户涉嫌、银行卡被取现或信用卡透支消费、电话欠费、退学费等,谎称你身份资料被盗用,要求将钱款转入“安全账户”,并根据提示操作转账,实施诈骗。
六、邮包诈骗:
犯罪分子以警察的身份通过电话或群发短信,称事主的邮包内藏有毒品或非法物品,并假称事主个人资料被人盗用,要求事主使用银行柜员机“升级”银行卡,将存款转入“安全账户”,伺机转走存款。
希望同学们要有在外不乱发善心、不乱动贪心的意识,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实提高自己的防骗识骗能力。同学们,反诈骗行动刻不容缓,大家一起行动起来,用智慧武装自己,与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确保个人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