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尽量走人行道,如果没有人行道,我们要靠近路边行走。
其次,当我们集体外出时,我们要有组织、有秩序地排队行走。在结伴外出时,我们不应相互追逐、打闹,要专心地注意周围的情况。
我们还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要与它们争道抢行。
在穿越马路时,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遵循“红灯停、绿灯行”的原则,走人行横道线。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在马路对面有熟人或朋友呼唤时,更不能过于盲目地横穿。
另外,骑自行车时,我们也要注意一些安全事项。
首先,我们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良好。车闸、车铃等设备都要保持灵敏。
其次,我们要选择合适的自行车型号和大小,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骑自行车时,我们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行驶,不要逆行。在转弯时,不要抢行猛拐,要提前减速并用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经过交叉路口时,我们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和车辆。不要闯红灯,等待绿灯亮后再继续前行。
此外,我们骑车时不要双手离开把手,不要多人并骑,不要相互攀扶,更不要相互追逐、打闹。
同时,骑车时也不要攀扶机动车辆,不要携带过重的物品,不要骑车带人。
对于乘坐机动车,我们也要注意一些事项。
汽车、电车等机动车是我们最常使用的交通工具,为了保证乘坐安全,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乘坐公共汽(电)车时,要排队等候,按照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时都应等车停稳后再下车或上车,不要争抢位置。
其次,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汽油、爆竹等,进入车内。
在车辆行驶中,我们不要与驾驶员闲聊或干扰驾驶员的操作。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和车内的应急设施。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也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乘车时,我们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的树木刮伤。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也不要向车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乘车时要扶稳,没有座位时,双脚应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如果乘坐小轿车或微型客车,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下车后要过马路的乘客,必须等待公共汽车离开,并且能够清楚地看到道路两边的情况,才可过马路。如果公共汽车仍然停在站上,我们要远离公共汽车后再横过马路,不要在公共汽车前面横穿。
其次,我们要谈一谈消防安全。
火灾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威胁,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建设造成巨大损失。因此,消防安全至关重要。我们要首先预防火灾,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首先,我们不要玩火,不要吸烟,要杜绝火种。
其次,我们要爱护消防设施,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使用。
在实验课上,如果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化学药品,我们要在老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严防发生火灾。
在教室里,我们不能乱接电源,也不能自行拆卸电教设备、插座等。
我们还要注意不要随意焚烧废纸。
在打扫卫生时,我们要将枯枝落叶等垃圾进行深埋处理或送往垃圾场,不要采取焚烧垃圾的方式。
通过加强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意识的宣传,我们相信我们的校园将会更加安全,同学们也将能够更加安心地学习和成长。
安全主题发言稿简短精辟9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首先,我代表学校对各位家长朋友的到来表示深切的欢迎!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关爱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为了您的孩子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我们真诚希望您和学校一起,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在这即将来临的暑假中,为了确保孩子们过一个快乐、安全、文明的暑假,我特意向大家提出一些建议。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
夏季是溺水事件多发的季节,在这里,我首先通报一下近期发生的溺水事故:6月15日下午南阳市十二河小学一学生在南阳师院人工湖溺水死亡;6月16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4名中小学生在白河溺亡;6月18日,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魏岗乡中心小学3名学生溺亡;6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5名学生溺亡。同时,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也发生了4名学生溺亡的事件。
这些事故令人触目惊心,后果让人痛心疾首。因此,我们要求各位家长在假期期间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真正为孩子的安全负责。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 不准私自下河游泳;
2.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准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