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位小伙伴的反馈,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了有关于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演讲稿的模版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欢迎各位阅读下载。
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演讲稿精品1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宪法,这个词源自拉丁文,意为组织、确立。它是一部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大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是母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遵循宪法,不得违背。宪法就像母亲一样爱护我们,它保护了我们的人格、人生和财产。同时,宪法也是国家的法律,规定了整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它保障了国家权力的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的行使;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青少年是宪法保护的重点对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或许有人认为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就可以了。然而,这样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比如,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依靠法律保护自己,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比如,同学们将来参加工作,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获得劳动收入和各项权益。这些都是我们可能会遇到的情况,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家没有法律,就会乱象丛生;家庭没有法律,就会衰败。同学们,我们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还要向周围的人宣传法制意识。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法治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演讲稿精品2
各位尊敬的老师、同学们、孩子们,大家好!
曾经我也走过和你们一样的青少年时期,那个风华正茂的年代。如今,我的孩子们差不多和你们同龄了,所以我可以称呼你们为“孩子们”,这让我们倍感亲切。同时,我也感到非常荣幸能够有这个机会与老师、同学们一起学习和交流,探讨中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并结合案例正确地认识一些社会现象。
首先,我要讲一个故事。在一个寒冬腊月的晚上,有一个14岁的小孩在刻苦背诵《岳阳楼记》。这个小孩的名字叫曾国藩,在中国近代史上可以说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他的成功在于他能够持之以恒,到死的那一天仍然坚持写日记,坚持每天反省自己的行为。曾国藩是一个典型的“笨鸟先飞”,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得到的启示是:孩子们的潜力是可以无限挖掘的。
然而,在这个故事中还有另一个人物,那就是“梁上君子”。他似乎比曾国藩更聪明,接受能力更强,但为什么最终走上了歧途呢?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包括家庭、社会和个人等等。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从自身寻找原因。因此,我们今天的主题是: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学生学习法律是现今形势的需要。首先,只有学了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你们的课本上已经有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通过学习,当遇到具体事务时,你们可以用脑筋思考: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地认识和处理身边的社会现象。这样做既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能有效防止违法犯罪,才能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
其次,只有懂了法律才会正确地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们享有的权利有哪些?你们知道吗?法律赋予你们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等。只有学习了法律,才能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如果父母让你们放弃义务教育,你们应该怎么办?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你们就知道父母违反了这项法律。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必须让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你们可以向学校或相关单位报告,寻求解决办法。再比如,如果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你们应该怎么办?学习了《民法通则》第127条,你们就知道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才能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只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才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需要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通过学习法律,我们就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的,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积极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那么,我们应该学习哪些法律呢?作为初中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在13至17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和变化最大的阶段,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只有以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前进,我们才能走向成功的道路。相反,如果走错了路,可能会贻误终身。因此,我们应该了解在哪个年龄段应该对法律负责,从而了解我们中学生应该掌握哪些法律知识。
首先,18周岁以下的人都是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了解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该寻求哪些保护。
举个例子:小刚是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他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非常头疼。在班级中进行了一次投票,讨论是否让小刚继续在学校读书。结果,小刚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他决定不再去学校读书。小刚的父母认为他继续上学没有前途,于是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在那里,小刚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还偷了同事的钱。某天晚上,他甚至闯入他人家中进行盗窃,因为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
在这个案例中,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方面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方面的规定。而小刚的班主任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保护”方面的规定。
其次,14至16周岁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段,16周岁被认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根据《刑法》的规定,16周岁是刑事责任年龄,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则规定14周岁是治安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举个例子:王某在案发时未满16周岁。那天下午,他在一家游戏室附近遇到了黄某,他向黄某要香烟,但黄某说没有。于是,王某和黄某等人进了游戏室。王某觉得黄某没有给他面子,于是纠集其他人将黄某叫出游戏厅,要求他拿烟。黄某不给,于是王某打了他一拳,之后用右肘击打他的头部,导致黄某颅内出血死亡。在这个案例中,王某已经满14周岁,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度过八年的黑暗岁月。
因此,我们应该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有通过学习这些法律,我们才会知道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会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违反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那么,对于校园中经常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呢?
首先,我们要慎重交友,拒绝不良交往,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不要接触外界不良社会青年,因为有句俗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那些人接触的次数越多,我们对社会的认识就会越扭曲,进而走向犯罪的道路。
举个例子,学生蒋某在假期中和邻居李某及其朋友一起玩耍。有一天,他们坐出租车去玩,在车上,蒋某听到李某等人说要抢劫一个人的手机,并搜查他的身体是否有钱。蒋某听了这句话知道他们是要去犯罪,他有点不想参与,但出于朋友情谊,他还是跟着去了作案现场。在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一旁看着,李某叫他帮忙搜查受害人的身体,蒋某上前搜查了受害人的身体,并把搜到的钱全部交给了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警方很快将李某、蒋某等人抓获。蒋某在被捕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自己很冤枉。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抢劫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应该明白:当你们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们应该制止他们。如果你们制止不了的话,就应该尽快远离他们,绝不能因为朋友情谊而跟着一起犯罪。因为一旦你们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们没有动手,也很难脱离干系。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共同故意犯罪。根据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被称为从犯。对于从犯,法律应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其次,我们要重视上网安全,远离网吧,文明上网。在假期中,你们可能在家经常上网。值得注意的是,上网要适度,不要上瘾。否则,除了会耽误你们的学业,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这些网站中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许多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网络里学来的。许多青少年无法抵御网络的诱惑,纷纷涌向网吧,沉溺其中,不能自拔。有些人甚至几天几夜泡在网吧,最终走上绝路。青少年一旦沉迷于电子游戏,就会产生愈来愈强烈的心理依赖和反复操作的渴望。无法操作时,会产生情绪烦躁、抑郁等症状,与毒品海洛因的成瘾特征极其相似,因此被称为“电子海洛因”。
举几个例子:在春节期间,许多年轻人选择在网吧过年,结果因为上网过度,导致眼睛疲劳或不适就诊的人数大幅增加,严重者甚至导致视网膜脱落;北京市一家网吧发生大火,造成24人死亡;厦门市一名中学生去网吧上网时与成年人发生口角,结果被用弹簧刀残忍杀害;天津市一名少年在网吧玩网络游戏时突然死亡。这些血淋淋的事件警示我们:整顿网吧势在必行。然而,作为我们青少年,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远离网吧,拒绝诱惑。在假期生活中,要文明上网,正确处理好上网与学习、上网与休息的关系,成为合格的健康发展的中学生。
再举个例子:17岁的少年小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主动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迷于网络,在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后,他甚至辍学了。没有钱上网,小新想到了偷窃。某天,他偷了父亲20xx多元的钱,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对他进行了一番打骂,但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再次袭来,他想起父亲曾经说过爷爷那里有4000多块钱。于是,他决定去偷爷爷的钱。一个中午,他去了爷爷家,晚上,他发现爷爷奶奶都已经睡着了,于是他决定砍伤奶奶再搜查。奶奶倒在血泊中,爷爷听到声音后逃出家门。小新继续翻找,但并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的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告诉办案律师,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想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在说到这里,他痛苦地流泪。
当然,现在是网络和信息时代。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更快地获取更多的知识,这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我们应该更好地利用网络为我们的未来服务,而不是沉溺于游戏、聊天和赌博。
总之,学习法律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学习法律,我们可以知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学会正确地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们要慎重交友,远离不良交往,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在上网时,我们要重视上网安全,文明上网,远离网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合格的中学生,为自己的未来铺就一条光明的道路。
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演讲稿精品3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