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具有一般报纸新闻性的特点,那究竟什么样的简报才是好的简报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简报,欢迎大家分享。
根据市发改粮⾷〔20xx〕53号及通区安办〔20xx〕3号⽂件精神,关于开展20xx年“春节”“两会”期间安全⽣产⼤检查,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产⼯作,特别是“两节”、“两会”重要时段安全⽣产形式稳定的通知。我局⾃接到通知后,及时开展了安全⽣产⼤检查⼯作,现将⼯作总结如下:⾸先把⽂件精神转发到局属各企业,召集企业负责⼈开展安全⽣产⼯作例会,传达通知精神,布置⼯作任务,进⼀步增强做好安全⽣产⼯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其次,成⽴了安全⽣产⼤检查领导⼩组,由局长亲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公司经理及局股室负责⼈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业务安全股,制定了安全⽣产⼤检查活动⼯作⽅案。同时,各企业成⽴了安全⽣产⼤检查领导⼩组,做到主要领导亲⾃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再次,深⼊推动“打⾮治违”专项整治⾏动,对重要岗位、关健环节都进⾏了强化管理和重点防范,在粮⾷⾏业⼀是继续组织开展安全⽣产⼤检查“回头看”活动;⼆是深⼊开展“打三⾮”、“反三违”、“防三超”活动;三是建⽴健全“⼀岗双责”为核⼼的安全⽣产责任体系;四是遏制⼀般事故,杜绝重特⼤事故;五是巩固、稳定安全⽣产形势。各企业对有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都认真排查,防范于未然,通过这次安全⽣产⼤检查活动的开展,使全系统职⼯的安全意识进⼀步加强,全系统上上下下都时时讲安全,处处重安全。
今年,各企业⼜层层签订了20xx年安全⽣产⽬标责任书,各企业的第⼀负责⼈为第⼀责任⼈,依次类推,严格责任考核奖惩,从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使每个⼈都有安全责任意识,时刻绷紧安全⽣产这根弦,活动期间,各企业围绕“四个重点”(防⽕防尘、建筑及施⼯、化学药剂、设施设备)、“三个关键”(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集中开展⼀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同时加⼤安全投⼊,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整治⼒度,切实消除隐患。同时,各企业将安全检查情况⾃查报告及时报送局业务安全股。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自20xx年11月7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20xx年春节来临之际,社区为加强、做好春节期间安全⼯作,严防各类重特⼤事故发⽣,确保辖区安全⽣产稳定,根据我辖区内实际情况,针对春节放假期间安全⼯作,对我辖区内重点区域进⾏了摸排。
⼀、社区根据上级⽂件制定了切实可⾏的实施⽅案,并成⽴了安全⼯作领导⼩组,由社区主任黄朝娟担任组长,社区⽚警鲍聚伟为副组长,专项对社区范围内⼈⼝密集的区域进⾏了专项安全⼯作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即安排专⼈进⾏整改。
⼆、根据辖区基本情况,外来⼈⼝较⼤,出租房较多,社区组织了⼈员对22栋居民楼及21家商铺、7家私⾃搭建的⽔果摊、⾷品摊等进⾏了全⾯的⽤电及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3家商铺内存在⼀些私拉乱接现象和⼈货混居现象;8家商铺消防设备⽐较陈旧,且灭⽕设备数量严重不⾜;3家商铺消防通道堵塞;1家商铺⽣产操作制度不明细,制度未上墙,对员⼯从业前培训不够。根据以上检查情况,我社区对相关单位和个⼈进⾏了现场安全教育,要求⽴即整改。对辖区私⾃搭建的⽔果摊、⾷品摊等进⾏检查时,社区⼯作⼈员要求使⽤蜂窝煤炉的铺⾯安装烟筒,夜间住⼈的铺⾯,我们特别提出要求:注意严防⽕灾和煤⽓中毒。对此社区张贴温馨提⽰20余份。
三、在春节来临时为避免燃放烟花爆⽵隐患,重点对辖区进⾏了清查,未发现⼤量囤积烟花爆⽵现象。并安排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燃放知识常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于份,摆放展板1块,给辖区孩⼦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次,确保孩⼦在寒假期间安全过年。
四、联合物业公司对辖区居民楼楼道进⾏了清理,向居民温馨提⽰:“为了⼤家的安全,请不要在楼道堆放杂物,保持楼道畅通”。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x月x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随着春节临近,胜利社区按照上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排查专项整治要求,社区加强对⾷品安全监管⼯作,严厉打击⾷品⽣产、加⼯、流通、消费环节违法犯罪⾏为,确保春节期间⾷品安全。
⼀是开展节令性和热销⾷品专项检查。加⼤对市场热销⾷品特别是地⽅特⾊⾷品、风险较⼤⾷品的抽样检查⼒度,严格落实后处理措施。社区⼲部告诫经营者及时将不合格⾷品撤柜下架,坚决防⽌春节后退⾷品过期⾷品重新回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