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个成员单位分别对全县19个乡镇3个管理处(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明确了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三是落实森林经营者的责任。
各乡镇(管理处、保护区)与森林、林地的经营者(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使森林经营者尽到自己的责,看好自己的林,防住自己的火,充分体现了“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
四是落实林区村民的责任。
以村民组为单位,让每户林区村民共同签订森林防火联保联防责任书,具体明确村民在森林防火中应尽的责任义务和应遵守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进入林区不带火、不用火,发现违规用火及时制止,发现火情积极扑救,并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同时,与林区儿童和智障人员的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有效制约了高危人员在林区野外玩火。
如长竹园乡村民组的责任书上让每家每户都签字,中小学与各班主任的责任书上让每位学生都签字;金刚台自然保护区与辖区内20余户逐户签订了防火责任书。
据统计,每年防火期间,全县共签订不同层次的森林防火责任书近份。
签字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次责任制的强化教育。
通过责任书的签订,强化了各级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了事有人问、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烟有人控、火有人扑,从而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五是落实督导检查。
防火期间,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检查组,由处级领导带队,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到乡镇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保证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为了炒热全县干群思想,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我县在防火关键期,通过发表电视讲话、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标语、开设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课等多种有效措施,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
书记、县长在工作会上逢会必讲森林防火,下乡检查工作必问森林防火,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
县委、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于高火险天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或下发传真电报,对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反复强调要克服麻痹思想,保持高度戒备,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不懈地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三是突出森林防火关键期。
在春节、元宵节和清明节等重点节假日来临之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在县电视台提前发表森林防火专题讲话,并在电视台提前一周连续播放森林防火滚动宣传字幕,警醒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在关键时期要切实加强火源管理,规范生产用火,严禁野外用火,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灾隐患,时刻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是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
《条例》实施以来,共出动宣传车30天(次),在林区巡回宣传防火条例,向林区农户印发宣传手册3000份;在县电视台流动播放防火科普和安全常识,增强了全县人民森林防火的科学知识和法律意识。
五是张贴宣传标语。
每年冬春季节,全县各乡镇(管理处、区)在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张贴宣传标语余幅,努力扩大森林防火宣传的辐射范围。
六是落实教育培训。
由县教体局牵头,安排全县各中小学校,在防火期内每周安排一节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课,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把森林防火意识普及到千家万户;同时,结合公益林护林员培训,对全县525名公益林护林员、重点林区的138名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了森林防火基层责任人的火灾预防、扑救和指挥作战能力。
七是加大打击力度。
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森林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做到快侦、快破、快结,始终保持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今年共查处火灾案件6起6人,行政罚款1人,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2人,移交审判2人,并有选择的将处理结果在电视台公开曝光,真正做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以警示教育广大干群自觉履行森林防火的义务。
三、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
针对春防期间火险等级高,农(林)事野外用火多,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特点,我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野外火源管控,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发布禁火令。
县政府发布通告,森林防火期间,禁止一切野外非生产性用火,违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罚款,造成火灾事故的从严问责;二是严格用火审批制度。
实行野外生产性用火严格按程序审批;三是对重点部位加强防护。
尤其是在易发生森林火灾的高火险时段和重大节假日,组织人员对森林旅游区、坟墓集中区等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做到领导到位,责任人到岗,防患于未然。
四是推广使用森林防火灯。
元宵节、清明节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为引导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陋习,逐步改变送灯烧纸放炮的祭祖习俗,通过献花、植树等方式开展文明祭祀,从开始,县财政累计补贴50万余元,于每年正月十五期间,在全县推广使用森林防火灯5万盏,用于林区群众送灯祭祖,有效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此举得到了省、市防火办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中国绿色时报》在防火专栏中还进行了专门报道。
由于防火灯是塑料电子产品,可连续使用,价廉物美,安全实用,已被林区群众普遍接受,近几年,每年实际用于祭祖的防火灯已超过15万盏。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林区群众除正常野外农(林)事生产用火小心谨慎外,随意烧田坎地边的烧荒行为大大减少,野外火源得到了有效管控,最大限度的消除了火灾隐患,大大减少了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打造专业森林消防队。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