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碰瓷者越来越猖狂,一个不留神就容易被坑,尤其是女司机,碰了瓷的人就喜欢针对那些容易犯事又胆小的司机下手,那么碰瓷的人为什么屡禁不止,难道这碰瓷不犯法吗?到底碰瓷算不算犯法呢?下面我们就来说下这个问题。
犯法。
实践中,根据碰瓷者的行为,对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获取赔款的现象,认定其是否犯有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
理由:碰瓷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凭借自己对交通法规的熟知状况,隐瞒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真相,使被害人产生认识错误,误以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自己的过错所为,从而自愿地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
理由:碰瓷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违反交通法规的事实,以交给交警处理相要挟,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交付财物。
理由:碰瓷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当场使用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理由:碰瓷人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获取赔款的行为,有可能使被撞击的车辆失去控制,进而危及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1、碰瓷者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通常不会明示自己的主观目的,会对事实真相加以隐瞒从而骗取对方自愿交付赔偿款,因此碰瓷行为符合诈骗罪。
2、碰瓷人通过威胁或者要挟方法,致使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没有达到压制被害人使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无法反抗的程度,被害人是否交付财物仍有选择的意志自由的,一般则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3、碰瓷行为人以暴力或胁迫方式,达到压制被害人使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无法反抗的程度,甚至直接从被害人处强取一定数额的财物的,则成立抢劫罪。
4、如果碰瓷行为人采取故意加速直行碰撞他人正在变道行驶的车辆等行为,可能造成对方车辆因突然受到撞击或紧急避让而让车辆失去控制,进而造成更大的交通事故,以及不特定人的人身或财产权利遭受损失,行为人对此手段的危险性认识或应认识,但仍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的,甚至不只一次实施此类行为的,其主观心理已经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