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 1026)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倒车入库限时210秒,还详细规定了新的驾考评判标准,那到底有什么新变化呢?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发布”,配套驾考改革和《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实施,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完成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等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标准修订,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次新规难度大升级,有这些新变化!
新的驾考标准调整了理论考试的试题内容和比例,更加突出安全文明行车、典型违法行为认知等内容的考核,考试内容更加贴近实用。
根据梳理其中最主要的变化,首先表现在对于一些考试项目增加了时间限制。
比如:科目二的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此前的标准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范,但新的标准却明确了完成操作的时间限制。其中倒车入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210秒,侧方停车完成时间不能超过90秒,一旦超出时间即判为不合格。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同样有多项操作增加了时间限制。比如,绿灯亮起后的车辆起步,原本并无时间限制,但新标准明确规定“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为不合格。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操作,此前的标准要求必须打转向灯,没有打转向灯的扣10分。在新的标准中,此项要求更为严格,不打转向灯的,直接判定不合格。打了转向灯但时间未满3秒就转向的,直接判定不合格。
新的评判标准对于很多项目的规定的都更为详细,更贴近实际道路驾驶技能的考核。
1、比如科目二直角拐弯项目,此前的规范是:驾驶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拐弯一次通过,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
新的标准则在此基础上要求“ 应开启转向灯,完成转弯后关闭转向灯。”
2、科目三“起步”项目中,规定“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直接不合格;
3、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厘米的,不合格。
5、新的考试标准也更加注重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比如,科三考试就明确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直接不合格。
6、在通过斑马线和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项目中,明确不按规定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
理论部分将由原来的21课时拆分为两个科目共28课时,更重视培养司机“文明驾驶”意识。
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变为“训练和考试均5项”。其中科目二的变动较大,考试项目由原来的3项必考项目+7选1项抽考项目改为5项必考项目。其中5项必考项目分别是倒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位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取消了原先抽考项目中的躲井盖、限宽门和单边桥。
另外一项重大变化是原来的“桩考”科目被取消,改为“倒车入库”。这样一来,原来桩考过程中地上的指示标杆将被取消;没有参照物的学员只能依据地面上施划的横线标识来确定车身的位置自行判断倒车。可以说“倒车入库”科目既增加了考试难度,也更贴合实际道路驾驶。
新规要求倒车入库时,考生必须在210秒内完成驾驶车辆倒库、出库一整套程序,且中间不能停车。一旦有中途停车、超时等情况出现,即判“不合格”。
侧方停车须在90秒内完成,即车辆在出库时须按要求打关转向灯、不轧线的同时,完成车辆靠边的整套动作。与倒车入库一样,一旦超时即为不合格。
考生在路考驾车起步时,如果没有第一时间将车辆挡位调整为“空挡”后再起步,就算“不合格”。而车辆启动点火后,考生如果没有及时松开点火开关,也将被即时扣去10分。
又称科目一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100道题,90分及以上过关。
又称小路考,是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简称,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五项必考。
又称大路考,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不同的准驾车型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不同,一般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又称科目四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为两项内容,除了路考,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考试,俗称“科目四”。因为这个考试在科目三之后进行,所以大家都习惯称之为科目四考试。实际的官方说法中没有科目四一说。考试试卷由50道题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满分100分,90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