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罪即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我国近几年来屡见不鲜的一种罪名,那么你知道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吗?发展下线30个人就能坐牢你知道吗?犯罪者达到以下条件就会被判定为是传销罪呢,赶紧来了解一下这些法律知识吧。
1、其行为活动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
4、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才立案。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另外对符合本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1)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2)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3)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4)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一般都是以与犯罪嫌疑人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传销人员,比如上下线,这些人员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传销机构的运作就可以了。
参加传销者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要接受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组织、领导传销的人员才构成犯罪,例如: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需要接受刑法处罚:
1、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2、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3、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4、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5、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备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