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是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往年的司法考试一般确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考试分为两天进行,分别考察四个试卷。
根据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
一般都是6月中下旬,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预计6月中下旬进行,在报名期间内,广大考生可登录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按惯例每年5月会公布考纲,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范围不会有大的变化,可以参考之前的: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