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跟男方过不下去了,跟他商量好聚好散,协议离婚他又不肯,只好起诉离婚了,但我之前没有接触过起诉离婚,身边的朋友也没有谁起诉离婚过,想问下起诉离婚的步骤程序怎么走呢?那下面我们就来说说起诉离婚的程序。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身份证等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受理原告的离婚案件,原告签名确认立案,并支付50—300元的立案费用。
1、人民法院自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3、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注: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作出延期的决定。
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结果是不离婚,结案,如果调解不成则安排开庭。
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