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决离婚的,原告可在判决书生效后的六个月后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会不会判离呢?一起来看看吧。
不一定,但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几率大些。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判准许离婚的,不判离婚的可能性还是较小。但要求离婚的一方最好找到符合婚姻法三十二条规定的离婚的法定情形写证据,证明双方可以判决离婚,并无和好可能。
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会判离。
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仅仅凭借双方的口说,很难认定夫妻感情的情况,所以,法院需要讲究证据来判断。具体来说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原告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会判离。
通常法院第一次不判决离婚,是认为夫妻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给予双方六个月的冷静期处理彼此的感情,但第二次起诉离婚,证明双方感情还是有问题的,基础这种判断,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即使对方不肯同意离婚,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可以强制判决夫妻离婚。
根据情况判断是否离婚。
如果传票已送达,但被告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或缺席审理判决。若做了缺席判决,那么法官就会只根据你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来判断你们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若你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