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文学家大家比较熟知的要数苏轼和欧阳修了,而且苏轼和欧阳修因其散文内容著述丰富,写作豪放自如,并称为欧苏。很多人就因此为比较,想知道苏轼和欧阳修比谁厉害。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苏轼和欧阳修两人的诗词谁更胜一筹。
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
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
解读
如果说琴声发自琴,那把它放进盒子里为什么不响呢?如果说琴声发自手,为何你的手上听不到声音?
思考:琴声从何而来?
启示
任何一件事都是由几个因素相辅相成的,没有琴就无法听到美妙的琴声,没有手也听不到动听的琴声。从而上升到弹琴的道理:一支乐曲的产生单靠琴不行,单靠指头也不行,还要靠人的思想感情和技术的熟练。琴不难掌握,指头人人有,但由于人的思想感情和弹琴技术的差异很大,演奏出来的乐曲是否悦耳可就大不一样了。诗里用了两个提问,让读者去思考。其实这是一个复杂的美学问题:产生艺术美的主客观关系。
甲问乙曰:“铸铜为钟,削木为莛,以莛叩钟,则铿然而鸣。然则声在木乎?在铜乎?”
乙曰:“以莛叩垣墙,则不鸣;叩钟则鸣,是声在铜。”
甲曰:“以莛叩钱积,则不鸣,声果在铜乎?”
乙曰:“钱积实,钟虚中,是声在虚器之中。”
甲曰:“以木若泥为钟,则无声,声果在虚器之中乎?”
解读
甲问乙说:“用铜铸钟,把木头削成杵,用杵撞钟,就发出铿锵的轰鸣。然而声音是发自木头呢?发自铜呢?”
乙说:“用杵撞墙,就轰鸣声;撞钟就有轰鸣声,这声音发自铜。”
甲说:“用杵撞钱堆,就轰鸣声,声音肯定发自铜吗?”
乙说:“钱堆积是实的,钟是中空的,那声音是在空的器具中。”
甲说:“用木头撞泥土做成的钟,就撞不出轰鸣声,声音肯定是发自有空腔的器物之中吗?”
思考:声不在钟,不在铜,也不在虚器之中。声音在哪里?
启示
“莛”与“钟”两种事物只有“分”而后“合”,方能发出声响。说明两种相互依存的事物,只有“分”“合”才能产生作用。如同胫足“分”左右然后联“合”方能走路,牙齿“分”上下然后联“合”方能咬食物,剪“分”两刃然后联“合”方能裁衣物。光“分”不“合”不行;光“合”不“分”也不行。是一个矛盾体的两方面,既对立,又统一。
虽然苏轼和欧阳修两人都是同样的论证两种事物的分与合的思想,但苏轼胜在仅仅只用了短短一首《琴诗》,却能够引导读者上升到一个哲学的层面去思考人生真谛,探索琴学和哲学的奥秘,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艺术的享受,而且是哲理的启迪。他同时打开了诗学与哲学两大学科门类,开创出诗禅结合的最高境界。
欧阳修为何评苏轼第二
为了避嫌。
欧阳修做学问,一向是“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学以致用。宋仁宗嘉佑二年,欧阳修任主考官时,便根据《大禹谟》中“罪疑惟轻,功疑惟重”这两句话,为考生拟了个策论题目《刑赏忠厚之至论》。在唐宋时代,考试是考策论文,不是八股文,也不是现代的博士论文,是考你做学问的情况,即一个人一旦出来做官谋事,真要做出一番事业的道理,这个叫“策论”。“策”就是一个计划,你对国家政治看到某一点,写一个计划,就叫“策论”。
而当时苏轼以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的论文得到考官梅尧臣的青睐,并推荐给主试官欧阳修。令人欣喜不已的是,欧阳修在众多考卷中发现了一篇与众不同的文章,其要点说:“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是当时的司法部长。说有一个人犯了罪,皋陶说:“杀之,三。”司法部长坚持非杀不可,并且连说三次。可在尧那时代,我们上古的那个好领导,国家的贤君明主,尧却说:“宥之,三。”皇帝也是讲了三次,说算了吧,不要杀头了,给他个无期徒刑也行。那时候的考卷都是密封的,谁也不能打开,打开是要杀头的。欧阳修越看就越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好,思想也好,便猜想这个考生大概就是自己的那个学生,唯有自己的那个出色的学生,才能写出这样好的文章。欧阳修亦十分赞赏,欲拔擢为第一,但又怕该文为自己的门生曾巩所作,为了避嫌,“忍痛割爱”,才把他改成了第二名。
考生及第后,都要拜座主,就是“拜恩师”了。欧阳修一看,奇怪了,及第的第二名并不是自己的那个得意门生,而是个四川人,叫苏轼(苏东坡)。谈话之后,苏东坡就要走了,欧阳修扯住他说,你慢点,我问你,你写的文章,“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
当时考官皆不知其典故,欧阳脩问苏轼出于何典。苏轼回答在《三国志·孔融传》中。欧阳修翻查后仍找不到,苏轼答:“曹操灭袁绍,以绍子袁熙妻甄宓赐子曹丕。孔融云:‘即周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操惊,问出于何典,融答:‘以今度之,想当然耳’。”欧阳修听毕恍然大悟。
苏轼的意思是那是他自己“想当然”信手写来的,不在“本”。欧阳修一下愣在了那里,他不觉眼前一亮,感到既惊喜又佩服,心说这个年轻人太优秀了,他的想象竟与《大禹谟》“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之道不谋而合。
之后到了礼部复试时,苏轼再以《春秋对义》取为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