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或者是由于家暴等原因急于想要摆脱婚姻的束缚的,可以离婚,但一方急切想要离婚,一方则不肯离婚要怎么办?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导致离婚不成的,可二次提起离婚,法院会准许离婚,或者是双反协议离婚甚至是达到自动离婚的条件,下面就介绍一方不肯离婚要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及其他的相关规定表明,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满足条件的可以合法缔结婚姻也可以自由结束婚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离婚,但为了保障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自由,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经调解不成,不予离婚,六个月后,可提起第二次离婚,这时,法院认为双方确实是婚姻破裂的,应当准许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协商离婚,一方不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积极主动与对方沟通,商议对方能离婚的条件,能接受的,则可签订离婚协议,也有可能,一经沟通协商,发现夫妻感情还能持续,取消离婚的念头。
对方个人的意愿不愿离婚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或者是达到了法定离婚的条件,法院一经调查发现对方真有出现重婚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家暴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或者吸毒等情节恶劣的以及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确实已是分居两年的,法院应当予以离婚,尤其是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因此,若是有对方犯错的证据,则可要求离婚。
综上所述,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予离婚的,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在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期间可以与对方商量离婚的方案,争取不用再次诉讼,或者是认为对方有过错的,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争取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强行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