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断了是骨折的一种口形式,有些人就会把骨折认为是骨头断了,那么这种说法到底对不对呢?
骨折系指由于外伤或病理等原因致使骨质部分地或完全地断裂的一种疾病。骨折通常分为闭合性骨折、开放性骨折及病理性骨折。
骨折不等于骨头断了
从骨折的概念我们不难知道,不管是骨头断了或者是裂开了都属于骨折,因此,从严格定义上讲,骨折和骨头断了不能完全划上等号。
1、外伤性骨折,暴力可造成骨质的完整性破坏,称为外伤性骨折。这是最常见的骨折原因。按暴力作用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三种:
(1)、直接暴力:暴力直接作用于骨折部位。
(2)、间接暴力:暴力作用于远离骨折的部位,通过骨、关节、肌肉或韧带等传导,造成一定部位的骨折。
(3)、重复暴力:反复的暴力作用于同一部位,可逐渐发生骨折,也称为疲劳骨折。如长途行军或反复运动后发生的第二、三跖骨、胫骨、股骨、腓骨或股骨颈骨折等。
2、病理性骨折:由于全身或骨本身局部的病损引起的骨折,称为病理性骨折。
一旦发现骨折,至少要做到以下三点
1、复位:是将骨折后发生移位的骨折断端重新恢复正常或接近原有解剖关系,以重新恢复骨骼的支架作用。复位的方法有闭合复位和手术复位。
2、固定:骨折复位后,因不稳定,容易发生再移位,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将其固定在满意的位置,使其逐渐愈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夹板、石膏绷带、外固定支架、牵引制动固定等,这些固定方法称外固定。如果通过手术切开用钢板、钢针、髓内针、螺丝钉等固定,则称内固定。
3、功能锻炼:通过受伤肢体肌肉收缩,增加骨折周围组织的血液循环,促进骨折愈合,防止肌肉萎缩,通过主动或被动活动未被固定的关节,防止关节粘连、关节囊挛缩等,使受伤肢体的功能尽快恢复到骨折前的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