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开庭是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最关注的环节,所以当事人一定要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到达法庭,随时听候法官安排。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说说起诉离婚的开庭程序。
庭审结束,双方看笔录之后进行签字,法官做出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1、法庭一般是比较严肃的,所以进入法庭后正式开庭前不要吸烟、大声讲话,将手机关闭或调成振动状态。
2、法庭内部的布局很清楚,国徽下面的高出地面的位置,就是审判法官的位置,原被告位置都有明显的座位牌,对号入座就可以了。
3、对于诉讼的当事人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不能到达法庭时,要及时和法官联系,告知不能准时到庭的理由。
4、如果原告没有按时出庭,原告经法庭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5、作为当事人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一定要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之前到达法院的具体审判庭,准备好开庭所需带的材料,在规定的审判庭内等待开审。
6、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审判人员与本案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可申请审判人员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