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总说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权,不要让隐私被别人偷窥。那么隐私权是指什么呢?隐私权包括哪些内容呢?怎样才算被他人侵犯了隐私权呢?赶紧来涨知识吧。
隐私:就是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禁止他人干涉的纯个人私事。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1、公民享有保守姓名、肖像、住址、住宅、电话等秘密的权利,未经其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转播。
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
3、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窥视或者骚扰。
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窥视、调查或公开。
5、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是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者除外。
6、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包括储存于计算机内的私人信息)不得刺探或公开,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和利用。
7、公民的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等,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开。
8、公民的档案材料,不得非法公开或扩大知晓范围。
9、公民的向社会公开的过去或现在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如多次失恋、被罪犯强奸、患有某种疾病等),不得进行收集或公开。
10、公民的任何其他纯属于私人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加以搜集、传输,处理和利用。
对于无关公共利益的隐私,公民有权隐瞒,他人不得勉强公民言明自己的隐私。
公民有权对自己的个人资讯进行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的精神或物质需要。
公民对自己的隐私的不可侵犯性依法予以维护,必要时付诸法律。
包括公开部分个人隐私;允许特定人对自己的个人活动或个人领域进行察知;准许他人利用自己的隐私。
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
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过去和现在的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
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