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出于关爱子女的心理,会不定时的看孩子的日记、手机聊天记录、以及其他的一些生活个人隐私,那么这种行为算不算违法呢?未成年人是否拥有个人隐私权呢?家长偷看孩子的qq、微信、日记等隐私内容可以起诉吗?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未成年人拥有个人隐私权。
隐私权不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只要是自然认,人人权利平等,都享有隐私权,因此未成人人是拥有隐私权的,这点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有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1、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2、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3、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4、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其荣誉和名誉不受非法攻击。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的,可以向居委会、派出所或法院等有关部门投诉。
如果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到侵犯,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如要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请求侵权损害物质赔偿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若对于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未成年人的信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关于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算侵犯隐私权,是犯法的行为。
虽然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家长偷看孩子的个人信息,例如:qq、微信、日记等信息内容,这些都是属于侵犯孩子的个人隐私权,作为家长来说,这是不正确的行为,日常我们不应该通过偷看孩子的聊天记录等手段来获取孩子的个人信息,建议家长多与孩子沟通,尊重孩子的隐私权,这样能避免对孩子造成的心理伤害,不至于引起孩子的逆反和抵抗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