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仔,一说起这个词,我们就会将其和明星的个人隐私联系在一起,如某某明星出轨了是狗仔拍到了,某某明星与某某明星私会也是狗仔抓到的现行,那么狗仔的这种偷拍行为算不算侵犯隐私权呢?狗仔的这种行为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赶紧来看看吧。
狗仔算侵犯隐私权。
我国法律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以侵害人名誉权处理。因此狗仔队的这种未经明星同意偷拍、爆料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虽然狗仔队的这种偷拍行为确实是构成了侵权行为,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过侵犯隐私权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说只有明星提出诉讼,才会审理,如果明星不予追究的话,就算是违法行为,也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狗仔侵犯明星隐私权是需要承担经济赔偿和治安拘留处罚的。
有些明星在低谷期时,若是有狗仔偷拍还能为其炒作提升一定的知名度,而有的则明星则利用狗仔无意间的偷拍来增加观众对其的好感度,刻意的表现出自己的多重优点等着拍。
狗仔通常都是偷拍,如果你告了他,他手里还有其他你不知道的私事和负面新闻的曝光的话,势必会对你的前途造成影响,因此明星多半会因为怕怕狗仔揭露更多私事而采取不告不理,或者私下解决的方式搞定。
名人无隐私似乎成了这个世界通用的隐晦法则之一,对于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我们通常认为是有必要公开的,而且这也是公众默许并期待的一种行为,因此对基于合理的公众兴趣可以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适度的公开我们不作批判,明星也不去作深追究。